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粮食局获悉,今年镇江秋粮的商品量预计在33万吨左右,全社会收购量31.5万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17.5万吨,其他社会主体收购14万吨。目前,民营大米加工企业已零星开秤,价格在1.5元/斤以下,预计收购高峰在11月10日左右。
当前,全市秋粮收购工作已准备就绪,市粮食局已成立了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按照收购工作有关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收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烘干设施、输送设备等进行整理、检修,落实了收购器材428台套、烘干设备218台。
截至目前,全市粮食仓容共78.25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仓容53.3万吨。由于国家政策性粮食在库数量较大,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库存量处于高位,各地通过建设新库增加仓容,统筹利用社会仓容,销售粮食腾出仓容,腾仓并库挤出仓容等措施积极备仓,秋粮收购能投入使用的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仓容为19.2万吨,其他社会主体收购仓容为17万吨,按今年收购量测算,我市准备仓容基本能满足秋粮收购需要。
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收购期间,市粮食部门将充分利用现有烘干、除杂等设备,24小时帮助农民整理粮食,通过整理提等升级,增加农民售粮收入;积极争取农发行收购资金信贷支持,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协调安排好自营收购资金。并要求各粮食收购企业对符合收购标准的粮食,做到应收尽收,决不允许出现打白条现象。在收购工作中,做到不抬级抬价,收人情粮、作人情价,擅自放宽收购质量标准,损害国家利益;不压级压价、克斤扣两,损害农民利益。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侵害农民利益,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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