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市政府出台《三明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后,7月10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
意见确定了三明市设施农业发展目标,突出发展果树、蔬菜、食用菌、花卉等设施农业,力争至2015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12万亩,形成6个产业带、7个产业区的发展格局。在市区每年建设300亩蔬菜标准钢架大棚,至2015年在市区建成1000亩示范基地。县级每年建设1个连片200亩以上的高标准设施农业核心示范片,至2015年,除两区外的县设施农业面积均1万亩以上。
意见决定加大设施农业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扶持基础建设。将发展设施农业的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优先支持列入规划的项目。对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二是实施税费减免。对连片规模在5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企业,两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级收入部分。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3个纳税年度内,企业交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财政按税收级次分年度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从第4年到第8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三是提供用地优惠。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四是加强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补助奖励。其中从市价格调节基金安排300万元用于扶持市区菜篮子基地蔬菜标准钢架大棚;从农业专项中统筹安排200万元用于奖励发展设施农业。五是强化金融服务。鼓励设立设施农业经营风险保障金,对为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融资担保的农业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0.8~1.6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六是实行电价减收。对设施农业用电价格,按农业生产用电标准下浮30%收费。七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企业与农户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引导设施农业经营户组建合作社。八是鼓励品牌创建。设施农业企业申报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时给予优先评选、倾斜扶持。九是激励科技创新。适当增加设施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设施农业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做为紧缺专业免试招收。支持设施农业共性关键装备研发,加快设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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