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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下发农业生产安全预警四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3-10-24


  近期,泰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农场主为减少购麦种费用,通过各种途径购进白袋子装麦种,辩称是自繁种子,逃避种子执法监管。由于溯源困难,搞不清究竟是何品种,种子质量难以保证,给农业生产安全埋下隐患,容易导致农资纠纷。
  为将农业生产风险和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现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做到以下几点:
  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场逐个检查,就其备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如确是农场主自购白袋子种子,让其写出书面承诺,自负后果,同时,加强教育引导,给其行政指导意见;如通过经营单位和个人购得,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要求农场做好生产记录,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使用情况逐项登记,便于执法检查,保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场主的合法权益。
  四、遇有新情况和重要案情,及时报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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