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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组织金融支持受制约

中国金融 2013-12-06


  近年来,在农民经营意识的快速转变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新型农业生产组织日益壮大并逐步规范和完善,也随之产生了相应的金融需求,但受新型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在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水平低、资本积累不足等因素影响,金融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管理和体制制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财务风险较大。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筹建者以农民为主,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财务管理随意性较大。据调查,目前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是亲属、朋友合伙筹建,在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属于家庭式管理,虽然也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一些财务制度,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但有一些制度基本上形同虚设,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无法保证。另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体系缺位,地方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财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则没有监管职能,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能力,这样就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财务管理随意化,贷款银行无法监控其资金流动的真实性,进而导致贷款的财务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及**还款来源不稳定,贷款偿还无法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需要大量的耕地,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都是以大量的耕地为基础,形成一定的耕地作业规模,如果作业耕地无法形成规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将无法保证。
  有效抵押物无法落实,是制约金融支持的重要因素。一是资本积累不足。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盈余大部分以分红的形式返还给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是按照这个原则,每年将经营盈余大部分返还给社员,这样就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本积累不足,可抵押的有效资产较少。二是土地经营权抵押存在法律障碍。土地经营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资产,但作为抵押品进行贷款存在法律障碍。《担保法》和《物权法》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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