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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大变化”实现新常

兴平农林局 2015-04-07


  为更好地贯彻《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使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兴平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突出三大变化,实现新常态。
  扎实摸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上门入户、发放调查问卷、电话咨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全市13个镇办的500多名农机手、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经销商和农机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走访和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新的工作方案有效期三年,从时间上实现购置补贴工作的延续性和常态化。
  扩大补贴对象,突出补贴重点。今年补贴工作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深松作业试点区域的农民、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机合作社以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办理补贴手续。
  公示补贴程序,明确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明确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对补贴申请的合规性负责;加强补贴程序操作员、补贴工作验货员和基层补贴核实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确保2015年补贴工作在新常态下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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