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广新型高效农业机械开展农机作业和社会化服务,推动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2015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对新购8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乘坐式插秧机和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实行作业补贴。
1、8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全年在县域内作业面积不低于600亩,按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高补贴0.6万元/台。
2、85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大中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全年在县域内作业面积不低于800亩,按每亩12.5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高补贴1万元/台。
3、乘坐式插秧机作业补贴。全年在县域内机插秧作业面积不低于400亩,按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高补贴0.4万元/台。
4、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作业补贴。全年在县域内作业面积不低于1000亩,按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高补贴1万元/台。
同时,为防止机具倒卖现象发生,作业补贴资金实行跨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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